一、申请条件
大学生创办企业吸纳就业,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按其吸纳就业(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)人数,给予创业吸纳就业奖励。
二、奖励标准
招用3人(含3人)以下的,每招用1人奖励2000元;招用3人以上的,每增加1人奖励3000元,最高奖励总额不超过10万元。
三、申报材料
创业大学生学生证或毕业证、身份证、创业实体有关证明材料,创业吸纳就业奖励申报表,吸纳就业劳动者的身份证、劳动合同,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(单)。
四、经办流程
经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核实、人社部门审核后,按规定将奖励资金拨付到创业大学生在银行开立的账户(创业实体账户或领办人个人账户)。
详情咨询电话:15328023581
Copyright ©2020-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客服微信:DS611830 蜀ICP备13023658号-9
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天府大道688号 EMAIL:djyhr@yuanxp.com
Powered by PHPYun.